来源:校教务处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提升教学质量,更加客观的对教师教学进行考核评价,学校现启动对2015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进行教学综合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校启动此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客观的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未按照要求上报名单且未参加教学过程考核者当年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中、高级职称任职条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实行学校、院(系、部、中心)、学生评教三级考核,每一部分的满分均为100分,三部分加权产生总分,即学校评价(见附件1)占30%、院(系、部、中心)评价(见附件2)占30%、学生评教(见附件3)占40%。 教学工作综合考核结果分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优良,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 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须达到优秀,申报中级职称者须达到优良。 三、考核方式 学校评价采用组织教学考核小组,不定期对本年度申报职称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多次考核的方式,重点是教学过程评价。 四、报送要求 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到各院(系、部、中心),经所在单位初审、汇总后,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请各单位于 联系人:邢培旭、吴伟。电话:63556884、8660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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