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银峰发布时间:2013-12-12浏览次数:26

来源:校人事处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函[2013]2号)、《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现将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为保证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党委组织部负责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岗位聘用合同为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量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时段

教职工年度考核按自然年进行,即从201311日至20131231日。

四、考核办法、程序

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要求进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要求进行。

具体程序为: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根据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开述职。被考核人在所在基层单位述职,基层单位针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鉴定,并写出切合实际的评语。

3、综合评价。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基层单位评定的意见,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填入考核登记表。

4、各单位将考核等级通知被考核人,并将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5、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研究审批。

五、其他

1、本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教学单位优秀指标在学校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上浮3%;年度考核结论为良好、合格的教学单位优秀指标为学校平均比例;年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教学单位优秀指标为7%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要分类考核,优秀等次的数额按人员类别及职务层次分配使用,原则上不得相互挤占。

3、人事代理制人员,正在办理调动、录用手续的在岗人员在现单位参加考核。

42013101日以后来校工作及整校内单位的人员在原单位按原职务参加考核。

5、上半年退休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退休人员,须进行考核。

6、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7、请各单位于20131227日前将考核结果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风校区办公楼103室)。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63556503

邮箱:rsk@zzuli.edu.cn

附件: 1、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3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zip

 

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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