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差旅费的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者:王银峰发布时间:2013-07-01浏览次数:19

来源:校财务处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郑轻院【2013】39号的要求,我校从7月1日起执行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凡不符合文件规定出差需乘坐飞机的人员,出差前必须填写乘坐飞机审批表,经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出差后,凭审批表和出差有关票据报销。审批表见附件。

    2、出差期间在外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含出租车费、公共汽车费、地铁等)不予报销,报销时将根据管理办法发放补助,出差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具体报销单见附件。

 

    郑州轻工业学院差旅费报销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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