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期间,我院党委书记马寒以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成员、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成员身份,应邀赴三门峡市、南阳市、濮阳市、河南中医药大学等地市和高校开展宣讲工作。
宣讲中,马寒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结合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了促进法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和实践要求。他指出,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律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该法的颁布实施对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该法是一部宣示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大政方针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促进型法律、是一部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他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促进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其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将其转化为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转化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
宣讲所在地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各高校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各市统战、民宗系统干部等参加宣讲活动。
(撰稿:景悦 责编:李敏 终审:马寒)
